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我校拟就一批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7-【038】 三、竞标内容:电子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内容。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为方便沟通交流,投标人在武汉应有常设机构; 4.投标人必须有近三年承担过相关高校类似工程的成功案例;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包括约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谈判文件:按谈判须知要求自行制作,谈判当日带至谈判现场。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16:00 先到财务处交保证金壹万元整,然后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纪委监察处报名(地点:行政楼323室,电话:027-89649680。 注: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采购中心8203会议室 。 届时敬请各供应商的代表参加谈判。 九、联系方式: 商务咨询:王老师 027-89647729 技术咨询:桂老师 15307141739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壹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文件应密封,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其组成至少包含: 1、封面及目录(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报价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证照复印件(盖公章)等资质文件;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收到的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予以答复,并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告诉每个获得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或在谈判开始前进行统一答疑。 三、谈判文件的修改 1、在截止时间以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谈判供应商应在收到书面修改通知后立即以书面方式回复确认收到该通知。修改后的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修订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时间和谈判会议时间,并在采购中心网站公示。 四、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谈判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的; 2、谈判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3、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4、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报价其他条款的。 五、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结果如何都不退还。 六、谈判保证金:报名前需到我院财务处(行政楼一楼)交纳谈判保证金RMB壹万元(现金或刷卡)。若未中标则此款在结果公示次日起10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此款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款不予退还: 1、递交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 2、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3、在谈判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等行为的; 4、中标后恶意弃标的。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1、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 谈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谈判和比较,并根据最优性价比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设备清单(点击下载) |